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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來有點可惜,「捉迷藏」在和觀眾大玩了個把個鐘頭的捉迷藏後,一個不小心過早地漏了餡兒,導致結尾的"大逃殺"變得索然無味。

捉迷藏,是個連初生嬰兒都愛玩的遊戲,它所帶的一點欺瞞與不確定性的趣味,讓大人小孩都樂此不疲。所以當捉迷藏成了一部驚悚片的片名,是讓人會聽了腎上腺素急速上升的。「捉迷藏」前一個鐘頭的裝神弄鬼相當成功,緊張的效果達到了,也大大刺激著觀眾偵探推測的心理。

然而一旦關鍵性的謎底解開,原先一些表現詭譎的事件或角色,卻成了導演編劇故佈疑陣下的「假警報」,不是顯得多餘(如已死的警長又抽動了一下)、過於草率(如多重人格的成因),就是欠缺交代(如鄰居太太、房屋經紀人)。而最大的漏洞也許是,雖然受到重大刺激是有可能導致多重人格的形成,但新人格的產生除了"逃避現實"的作用,同時也是為了"保護自己"。像「捉迷藏」中"查理"這樣無所不用其極的捉弄、追殺自己的"另一個人格",看來簡直匪夷所思。這不僅僅是編劇淺薄粗略的想像錯用,更可能加深觀眾對於「多重人格」徵候的認知誤解。

勞勃狄尼洛在「捉迷藏」裡的演技相當細膩,但老實說他並不怎麼適合這樣的角色(特別是到了末段);達科塔芬妮表現搶眼,但劇本一開始將她描寫得過於故弄玄虛,以致在謎底逐漸揭曉時,之前的行為表現便顯得不夠具有說服力(這是劇本的問題)。是導演與編劇糟蹋了原本可以極有發揮的演員和極具震撼力的劇情。於是,過度俗套易於意料的元兇與結局,反倒成了觀賞這部驚悚片時最大的驚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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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aketo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